貴州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蔡光輝受賄案一審開庭

2025年11月10日,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蔡光輝受賄一案。
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4年,被告人蔡光輝利用擔任貴州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紀律檢查員、監(jiān)察員、辦公廳秘書處副處長、副秘書長,貴州省清鎮(zhèn)市委常委、副市長,貴安新區(qū)黨工委委員、貴州省紀律檢查委員會貴州貴安新區(qū)工作委員會書記,六盤水市委常委、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貴州出版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辦理、項目承接、款項撥付、子女就學、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09萬余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蔡光輝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蔡光輝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蔡光輝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將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群眾100余人旁聽了庭審。
來源:黔西南中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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